本公司主機共置服務依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(Co-Location) 服務管理辦法」及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機共置(Co-Location)服務管理辦法」辦理。經紀業務客戶之證券交易符合下列使用資格之一者 ,本公司提供主機共置服務。
壹、依客戶利用型態區別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使用高頻主機
二、使用套裝軟體交易
貳、申請方式
參、定期審核資格
●推薦人 需為華南永昌證券電子交易帳戶客戶,推薦人本人需明瞭並確認不會在被推薦人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推薦。
●推薦認定 以被推薦人於線上開戶之推薦序號欄位中填寫之推薦碼為主,若開戶當下未填寫推薦碼或填寫有誤,恕不接受事後補填或修改。 若被推薦人未由好神e櫃檯APP之線上開戶功能完成開戶(例如:後續因故改為人工作業完成開戶)此將無法認列推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