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南永昌證券主機共置服務公告:

本公司主機共置服務依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(Co-Location) 服務管理辦法」及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機共置(Co-Location)服務管理辦法」辦理。經紀業務客戶之證券交易符合下列使用資格之一者 ,本公司提供主機共置服務。


壹、依客戶利用型態區別申請資格如下:

一、使用高頻主機

    (一)申請日為1月到6月者,檢視前一年7月到12月股票交易達12億元以上。
    申請日為7月到12月者,檢視當年度1月到6月股票交易達12億元以上。
    (二)必須使用程式交易,具有API資格。

二、使用套裝軟體交易

    (一)申請日為1月到6月者,檢視前一年7月到12月股票交易達3億元以上。
    申請日為7月到12月者,檢視當年度1月到6月股票交易達3億元以上。
    (二)客戶具電子戶資格。
    客戶如在本公司開立多帳戶,上述股票業績同一身分證字號可合併計算。

貳、申請方式

    一、本服務請客戶向所屬營業員提出申請,本公司審核相關資格後開啟,惟因設備及線路負載量有限,公司對申請或繼續使用均保留最終准駁權。
    二、客戶符合主機共置服務資格者,如有其他程式相關需求,歡迎洽詢所屬分公司營業員。

參、定期審核資格

    使用主機共置服務之客戶,本公司於每年1月與7月檢視前6個月交易量是否符合前揭使用標準,如有不符合之情事,本公司得隨時通知客戶停止使用相關服務。
    備註:
  1. 臺灣證券交易所相關條文: https://twse-regulation.twse.com.tw/m/LawContent.aspx?FID=FL086480
  2. 櫃檯買賣中心相關條文:ttps://dsp.tpex.org.tw/web/system/co_location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