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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
一馬當先獎
馬年行大運獎
e指沖達人獎
注意事項
  1. 本活動限本國自然人複委託帳戶之新舊客戶,排除員工、員工眷屬。
  2. 一馬當先獎、馬年行大運獎,e指沖達人獎(活動期間用e指沖APP交易海外股票之交易量),一個身份證字號於每個活動均限獲獎一次。
  3. 複委託海外各交易市場股票成交金額皆折合新臺幣計算,以「次一交易日」的華南銀行收盤匯率換算。例如:115/2/16成交,以115/2/17交易日收盤的華銀新臺幣匯率計算。
  4. 複委託海外各股票交易市場「交易成交」係指下單且完成交割之交易。例如:複委託海外股票「交易成交」係指下單且完成交割之交易。例如:115/2/16美股交易時間為台北時間115/2/16 22:30~115/2/17 05:00,此區間之美股皆認列為115/2/16交易日。
  5. [一馬當先獎]活動中獎名單,將於115/4/30前抽出並公布於本公司官網,其餘獎項於115/5/15前抽出,並公告於官網。
  6. 贈品發送前若發生銷戶、資格不符合、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、或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、洗錢防制法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等情事,將取消參加及得獎資格。
  7.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品價值達新臺幣1,001元以上者,本公司將依規定併入中獎者當年度所得中計算個人所得稅。獎品價值達新臺幣獎品20,000元以上者,中獎者需先支付1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中獎者須於115/5/31前提供相關資料,若不願先行繳納機會中獎稅金、未提供相關資料、逾期未完成或不符領獎程序者,視為放棄領獎資格。
  8. 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,中獎人不得要求變換商品或折換現金,亦不得將領獎資格轉讓予第三人。
  9. 所有獎項之禮券與獎品,由中獎人所屬分公司聯繫中獎者確認數量後,由分公司發送。
  10. 如因遺失、遭盜用或其他非肇因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本活動票券無法辨識、無法兌換等情事,恕不另行補發。
  11. 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:
    1. 參加人瞭解並同意,本公司為辦理本活動,需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,否則視同放棄參加資格。則視同放棄參加資格。
    2. 本公司係依法基於誠信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參加人於本公司往來之個人資料,故除事前已取得參加人同意或基於法令另有規定外,本公司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,僅限於完成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內。
    3. 中獎人參與本活動,即視同同意本公司公布中獎名單(姓名將以隱碼方式處,以確保本活動公正公開)。